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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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总务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服务队伍的信息动态,尽早调解内部矛盾、预防突发事件发生,以及做好事情发生后的及时、有效处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需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管理。为此,结合医学部有关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和总务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总务处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范围

需要报送的信息包括涉及总务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服务队伍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灾情疫情和重要思想动态等重要紧急信息及其他应当报送的安全信息。

重大突发事件:如各种政治事端,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恐怖事件等。

重大治安事件:如各类群体事件,如集体罢餐、群体斗殴、外部人员冲击校园等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事件;各类安全事故,如涉及师生员工的自杀、行凶、投毒、爆炸、抢劫、集中频发盗窃案等,师生员工的非正常死亡、失踪以及后续情况,溺水、失火、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踩踏等安全事故等。

重大灾情疫情:如各类自然灾害,如受台风、暴雨洪水、地质、地震灾害等侵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

重要思想动态:如师生员工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可能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各种不稳定因素;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事件在师生员工中引起的反映等。

二、信息报送原则

(一)严肃性原则。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求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上报的信息负责。

(二)时效性原则。信息的报送必须及时,尤其是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总务处综合办报告,并报医学部两办。

(三)准确性原则。各部门所报信息不避实就虚,不夸大其词,不言过其实,不遮遮掩掩,要完整准确(如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经过、后果、处置措施、当前情况等)。

三、信息报送程序

(一)凡涉及安全稳定的有关信息,由各部门主任报总务处综合办,再由综合办负责报总务处有关领导和医学部两办,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对外公布有关医学部安全稳定的信息。

(二)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当即口头报总务处综合办和主管安全的处领导,并于1个小时内书面报告总务处和医学部两办。

(三)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按照医学部和总务处的统一部署,无论是否发生安全稳定事件或存在安全稳定隐患,每天在规定时点上,由各部门主任将当天的安稳情况报总务处综合办主任,再由综合办主任负责报总务处有关领导和医学部两办。

四、信息跟踪反馈机制

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各部门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后,还要滚动报送事态发展的态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具有倾向性的问题还要加强分析研判,撰写事件分析报告。对于一些涉及人数多、处置复杂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必要时还要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实时、实地报告。

五、信息报送责任制

信息报送工作,由总务处分管安全工作的处领导负责统筹指挥,由总务处综合办主任负责协调督办,各部门主任为该单位信息报送责任人。

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绝不能麻痹大意,特别要把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这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负有调研、报告本部门涉及总务处整体工作信息的责任,应建立信息网络,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各部门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紧急信息,要负责作好记录登记,以备查考。因漏报、迟报、瞒报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按照北京大学及医学部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重大事件上报表

                    重大事件上报表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编号:   —      

事件标题 
上报部门 填报人 
事件时间 事件地点 
事件概述(如涉及人员,事件原因、经过、后果、当前情况) 
处置措施 
领导意见 

综合办公室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