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9月新增符合住房补贴申请资格的教职工名单(第一榜)的通知
2023-09-18关于公布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9月新增符合住房补贴申请资格的教职工名单(第二榜)的通知
2023-09-21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国管房改【2014】50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部采暖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启动医学部校内采暖补贴发放和校内及家属区住宅采暖收费工作。本次工作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居住于校内的在职职工、博士后及已腾退校内住房尚未启动采暖补贴的职工;第二批为居住于校内的离退休人员、调离人员,第二批将于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业务,总务处将采取集中办公方式,现场办理并答疑解惑。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第一批)
第一批采暖补贴发放及采暖收费工作参加人员范围包括:居住于校内的在职职工、博士后及已腾退校内住房尚未启动采暖补贴的职工。
二、集中签订时间
2023年9月25日—9月27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息)
三、办理地点
跃进厅4层报告厅
四、具体内容
本次采暖工作分为采暖补贴发放和采暖费用收取两项工作:
1.采暖补贴发放
发放时间范围为2015年11月至2023年3月,补贴标准按《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国管房改【2014】504号)执行)(详见附件1)。
2.采暖费收取
我校采暖方式为天然气采暖,根据北京市统一价格(独网供应)30元/平方米收取,个人应缴采暖费为30元/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居住年数。
五、现场安排
确认补贴发放金额,现场签订《采暖协议书》或《腾退校内住房采暖缴费协议书》,确认采暖费扣缴方式,缴纳采暖费。
为方便职工提前了解个人采暖补贴发放及采暖收费金额明细,设立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08:00-17:00)接待工作咨询,咨询电话:82801368。
六、有关事项
1、第一批启动采暖补贴发放及采暖收费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同时将提交给医学部房改与教职工公寓委员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请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通知职工本人及时办理;
2、请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校园一卡通到现场办理,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填写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他人代签;
3、无法通过工资收入代扣代缴采暖费的职工,现场可使用银行卡、手机支付等方式缴纳采暖费;
4、集中签订协议当日,总务处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答疑。
附件:
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