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运输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2008-11-01
北京大学医学部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规定(试行)
2010-06-21
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20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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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运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中心全体职工,司机执行出车任务时,所有车辆必须在调度统一安排下运行,严格按照调度要求的时间、地点(接、送、包车、等待)具体要求执行任务,认真填写记录,返回指定位置。

第二章 服务公约

第三条 运输服务中心职工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条 接听电话热情,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对不能安排的用车耐心解释。

第五条 驾驶员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遵守职业纪律,对乘客在车上谈话不插嘴,并且内容保密。

第六条 随时保持辆清洗,车内不吸烟,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第七条 驾驶员主动帮助师生员工提、拿、放置行李、背包等。

第八条 按用户要求的时间、接送地点及路线准时出车,不绕行办私事、不提非份要求,向乘客明确收费内容。

第九条 公布监督电话,真诚接受用户的监督,虚心听取乘客意见和建议并回复。

第三章 驾车资格

第十条 中心职工需与中心签订《司机岗位聘任书》后才能驾车执行任务,聘期1年。
第十一条 职工年度考核合格才能参加中心司机岗位聘任,考核优秀者聘期在原基础上延长1年。
第十二条 未与中心签订《司机岗位聘任书》的职工无效益工资和奖金部分。

第四章 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三条 司机应经常检查及保养自己所驾车辆,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需送修时应先填写报修单,经批准后方可送修。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的修理费由司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司机应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的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如有遗失、损毁,应及时上报中心,因司机个人原因而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车辆交接时应如数清点。

第十六条 所有车辆、车库钥匙须在中心留有备用钥匙。

第十七条 车辆的相关缴费由中心统一办理。

第五章 司机职责

第十八条 司机每年须进行一次职业性体检,体检合格方可驾车。

第十九条 司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中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执行任务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二十一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违反本规定的扣减200元,月底结算。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中心主任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二十二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司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联络事后须书面说明原因。违反本规定的处以50元经济处罚,从月奖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司机出车回来,应在1个工作日内上交“派车单”,包括路桥停车费单据;超过1个工作日而又不满2个工作日的,应书面说明原因留中心备案;无特殊原因超过2个工作日上交的一律无效。

第二十五条 司机执行任务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派车单”,内容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六条 司机每月完成分配任务的每月奖励200元。

第二十七条 司机获表扬信或有特殊贡献,具一定影响力的,中心给予一定奖励,额度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司机遭乘客投诉的,经核实后开会讨论处50元到200元经济处罚,从月奖中扣除;一年内累计三次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司机执行任务无特殊原因每误点一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罚,具体额度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公布,从月奖中扣除;1年内无特殊原因误点达3次的,当年考核不合格。

第三十条 司机不按真实情况填写派车单的,发现1次扣发当月效益工资部分;发现2次的,扣发当月效益和年终奖;屡犯3次的,当年考核不合格,中断聘任。

第七章 车辆调度

第三十一条 中心设立调度室,负责用车登记。

第三十二条 车辆调度应首先保证学校公务用车。学校用车与其他用车相冲突的情况下,学校用车优先。

第三十三条 调度每日下班前公布第二天的派车计划。

第三十四条 调度在派车过程中,应保证公平公正,不得有失偏颇。

第三十五条 调度应核实派车单内容,并不定期作抽查。

第八章 库房管理

第三十六条 汽车库房由中心统一管理,专库专用,严禁私用。

第三十七条 中心保留所有车库钥匙1套,司机仅保留所用库房钥匙1套,多余应上交。

附件四、用户须知

用户须知及收费标准

1、医学部内有运输经费指标单位可以按本标准使用运输服务中心车辆。

2、用车手续。用车单位(人)需要使用北京大学运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车辆时,应当提前向中心调度室(1369)提供包括时间、地点、车型、目的地的用车信息。

3、费用项目包括公里费、等时费、路桥停车费和出入证件费。使用学校行政公里费的用户所有费用从行政公里费中扣除。

4、等时费。用车过程中,应用户要求司机在原地等候的,中心将按10公里/小时的标准收取等时费(包车的除外);不超过30分钟不计,超过30分钟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5、包车价格。小型车辆每日120公里计算,大型车每日100公里计算,如果用车时间不超出4小时,同时不超过中午12点,可以按半日计算收费;包车实际行使里程超过部分按非包车价格收费。

6、用户有权要求司机出具派车单核查费用,对司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用车过程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函垂询。监督电话:1562(主任室),1369(调度室),2301或2275(后勤综合办)。

7、用车收费标准

车型价格(元/公里)
桑塔纳(普通型)1.6
桑塔纳(2000型)2.0
帕萨特(豪华型)2.5
奥迪(1.8T)2.8
奥迪(2.4)、奔驰、广本3.5
旅行车(进口15座)4.0
大客车(普通型40座)5.0
金龙车(空调30座)6.0
大客车(空调50座)10.0

                                                            运输服务中心

二00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