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2016-06-16北京大学医学部后勤24小时服务热线值班制度
2016-06-16建立工作巡查制度,是总务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管理机制,加大工作检查力度,提高工作落实效率,更好地为医教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重要措施。经研究决定,就本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条 巡查目的:
1.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运行状态、人员值守、环境设施设备的完好;
3.发现各类隐患、风险、苗头;
4.加强与一线职工、服务对象的沟通,了解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意见,解决矛盾和问题;
5.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二条 巡查方式:总务处实行四级巡查制度,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一、总务处领导巡查
1.组成人员:处长、副处长、处长助理、综合办主任
2.巡查范围:总务处所有工作领域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巡查时间:由处长召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定期巡查。
二、主管处领导巡查
1.组成人员:主管副处长及分管部门相关人员
2.巡查范围:分管部门所涉及的工作领域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巡查时间:以不定期巡查为主,每两周至少巡查1次。
三、各部门领导班子巡查
1.组成人员: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支部书记
2.巡查范围:本部门负责领域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巡查时间:(1)由部门主任、支部书记召集,每周至少巡查本部门1次。(2)主任、副主任对分管工作领域每天巡查一次。
四、班组长、楼长巡查
1.组成人员:各班组长、楼长
2.巡查范围:本班组负责工作领域。
3.巡查时间:以不定期巡查为主,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第三条 巡查内容:各级巡查人员根据本级的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重点巡查后勤保障服务的安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转情况,以及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条 巡查部位:按照各级领导的职责分工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梳理巡查部位,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法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第五条 巡查报告:总务处领导巡查实行通报制度。通过总务处处长办公会、主任安全工作会等形式,通报问题及整改情况。
第六条 巡查责任: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制度缺陷以及工作盲点、管理死角,迅速采取措施,立即整改,责任到人。遇重大问题立即上报主管处领导。
第七条 实行巡查记录制度。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要及时填写后勤工作巡查记录表(表样见附件)。其中,总务处领导巡查由综合办主任负责填写、主管副处长巡查由本人填写,记录表交综合办存档;各部门领导班子、班组长、楼长巡查记录须建立台帐,有档可查。
第八条 日常工作巡查要树立全局意识,各级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非本部门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该部门通报或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协调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九条 每学期开学、放假前,重要的节假日放假前,以及重大活动开展前,由综合办牵头,总务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主管参加,
各部门主任根据巡查内容确定是否参加,对后勤各项服务项目进行集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综合办负责填写巡查记录。
第十条 综合办负责督促落实工作巡查制度,并对巡查记录表中所列问题进行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对在督办时还没有结果的,综合办要在该巡查表中予以说明。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在工作巡查时,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巡查。对不认真落实巡查制度,或在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举报巡查人对所发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置不当,给学校、师生造成损失的,按照北京大学及医学部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工作巡查开展情况,将作为各部门和个人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总 务 处 工 作 巡 查 记 录 表
巡查时间 | 巡查地点 | 发现问题 | 处理状态与结果 | 备 注 |
召集人:
巡查人员:
填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