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流程(用人部门提出)
2016-07-02基建工程处请假及加班管理规定(试行)
2016-07-07为规范基建工程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及使用,倡导资源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单价1000元以下非固定资产类日常办公用品及低值消耗性办公用品。涉及固定资产及专用设备采购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基建工程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
基建工程处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统一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简称招标办)组织实施,采用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集中采购每季度进行一次。采购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审批——采购——登记入库——财务核对。
1.采购申请
为确保所需办公用品及时到位,请各办公室于每季度结束前15日内报送下季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便于招标办进行集中采购。未按时报送计划,视为无采购需求。零星采购(仅适用于急用或特殊情况下的办公用品采购),原则上需提前3天向招标办提出申请。集中采购和零星采购均须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附件1),并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
2.采购审批
招标办按季度汇总集中采购申请后报主管处领导审核,处长审批;接到零星采购申请后,总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物品采购需主管处领导审批;总金额在500元及以上的物品采购经主管处领导审核后,处长审批。原则上,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采购。
3.实地采购
所有办公用品由招标办安排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之前需做好市场调查。单价在100元以上的物品,至少需要2人参与询价比选,并将采购方案提交招标办主任审核确定。
4.登记入库
办公用品采购完成后,验收合格的物品由管理员登记入库,同时填写《办公用品出入库明细表》(附件2)中的物品入库信息,进行电子存档。
二、办公用品的保管
1.办公用品的存放
入库的办公用品由招标办专人负责存放,存放时应该进行分类标记,便于快速提取物品。
2.办公用品的盘点检查
为了随时掌握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招标办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检查,确保账物相符,便于对采购的频率和数量进行科学控制。既保证办公用品的足量供应,又防止过量积压、造成浪费。
三、办公用品的领取
办公用品的领取实行按需分发、随用随领的办法。领取人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件3)并签字,同时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办公用品出入库明细表》中物品出库信息,并实时更新库存数量,进行电子存档。
1.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领取
对于纸张、笔墨、胶水等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领用。
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领取
对于订书机、剪刀、计算器、电话机等非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原则上每人限领一件,重复申领时需说明原因或凭损毁旧物换取新品,杜绝虚报冒领。
四、办公用品的使用
1.所有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挪作私用。
2.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坚决杜绝浪费、随意丢弃的行为。积极响应环保的要求,尽量对办公用品循环再利用,如打印时使用二次纸,重复使用大头针、回形针等,以提高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1.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
2.办公用品出入库明细表
3.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