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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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总务处机关(含综合办公室、运行管理办公室、校园管理办公室)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及使用,倡导资源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

总务处机关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统一由总务处综合办公室(简称综合办)组织实施,采用集中采购与急用采购相结合的方法。采购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审批——采购——登记入库——财务核对。

1.采购申请

为确保所需办公用品及时到位,请各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下一年度的常规办公用品预算清单,便于综合办进行集中采购。其他急用物品,请至少提前3天向综合办提出申请。集中采购和急用采购均须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附件1),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采购审批

综合办接收需用部门的采购申请后,按照以下标准严格进行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物品采购需主管处领导审批;金额在500元及以上的物品采购经主管处领导审核后,处长审批。

3.实地采购

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之前需做好市场调查,寻找最佳供货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物品,至少需要2人参与询价比选,并将采购方案提交综合办主任审核确定。

4.登记入库

办公用品采购完成后,验收合格的物品由管理员登记入库,同时填写《办公用品出入库明细表》(附件2)中的物品入库信息,进行电子存档。

5.资产核对

所有涉及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由后勤机关专门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入账。

二、办公用品的保管

1.办公用品的存放

入库的办公用品由综合办专人负责存放,存放时应该进行分类标记,便于快速提取物品。对于阶段性使用后返还至仓库的办公用品以及替换下来的办公旧物,应及时登记造册,便于旧物回收和再次利用。

2.办公用品的盘点检查

为了随时掌握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综合办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检查,确保账物相符,便于对采购的频率和数量进行科学控制。既保证办公用品的足量供应,又防止过量积压、造成浪费。

三、办公用品的领取

办公用品的领取实行按需分发、随用随领的办法。领取人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件3)并签字,同时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办公用品出入库明细表》中物品出库信息,并实时更新库存数量,进行电子存档。

1.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领取

对于纸张、笔墨、胶水等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领用。

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领取

对于订书机、剪刀、计算器、电话机等非消耗性的办公用品,重复申领时需说明原因或凭损毁旧物换取新品,杜绝虚报冒领。

3.贵重办公用品的领取

对于电脑、打印机等大件贵重办公用品的领取,应遵循专领专用的原则,除了填写领用登记表以外,还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报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附件4)。

四、办公用品的使用

1.所有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单位配发的办公用品交回,如因个人原因丢失,应该照价赔偿。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因非个人因素导致的损坏,应及时告知综合办,经核实后对损坏物品进行统一处理。

2.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坚决杜绝浪费、随意丢弃的行为。积极响应环保的要求,尽量对办公用品循环再利用,如打印时使用二次纸,重复使用大头针、回形针等,以提高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

1.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

2.办公用品出入库明细表

3.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4.固定资产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