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员工公寓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书

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2008-11-01
北京大学医学部总务处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2008-11-01

各位教师员工、同学,当您入住学校宿舍的时候,为了保证学校公物财产和您生命财产的安全,不受损失,作为学校财产的管理者,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甲方)与在校住宿的师生员工(乙方)签订安全、卫生管理责任书,请仔细阅读,并承诺严格遵守本责任书。

一、乙方对本宿舍的安全卫生负主要责任:

(一)防火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执行《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防火灾及事故的发生。

2.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煤气炉、液化石油罐、煤油炉、酒精炉做饭。

3.不在宿舍内吸烟,不准乱丢烟头,严禁卧床吸烟,以防引起火灾。

  1. 禁止在室内、楼道燃烧废纸、废物之类的杂物。

5.了解基本的火灾逃生方式和本楼道安全通道口。

6.知道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会使用本楼道摆放的灭火器。

(二)室内用电安全责任:

1.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吹风、电熨斗、电冰箱、冷热风机及其他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2.严禁在室内乱拉、乱接电线。

3.使用的床头灯功率不能超出40W。

4.应在正规商店购买台灯和接线板,一定要有合格证、商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产品。

5.严禁将电插板放至在床单、被褥上和蚊帐边,以防火灾。

6.室内电路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7.室内人走时必须关闭电脑、照明灯、台灯。

(三)用水、用暖气、用煤气安全责任:

1.使用本楼自来水设备,必须随手关闭,有漏水处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做到节约用水。

2.室内暖气管道是一种8—12kg/㎡的高压设备。不准乱拆、乱改管道,更不能破坏性使用;发现漏水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3.有厨房设备、煤气炉和管道设备的房间必须要随手关炉子、节门,使用做饭时要有人监管,确保不发生火灾。

(四)室内防盗安全责任:

1.室内人员出入要锁门,关好窗户。

2.禁止外来人员到室内活动和暂住,不能私自把床位转让给其它人员住宿。

3.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等个人财产要保管好,不随意放置。

4.保存好本人证件、各种卡,以防丢失。

5.如发生盗窃案件,要报本楼管理人员和保卫处或报110解决。

(五)宿舍卫生管理责任:

1、实行轮流值班卫生制度,室内设一名室长负责,保证室内地面清洁,衣物整齐。

2、个人床位要整齐、干净,不乱挂东西。书桌摆放整齐,不乱拉绳子。

3、室内墙角不准堆放垃圾物,严紧自行车存放在楼道和室内。

4、室内禁止饲养各类小动物。

5、公共场所(楼道、卫生间)不能堆放个人的鞋、袜杂物。

二、教师公寓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甲方)的责任:

1、按照《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办法》、《校园保卫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职责》对住宿人员进行管理。

2、每天到室内进行一次查房,发现违反制度的行为,当场进行批评、教育。

3、查房当中发现违、假电器,大功率的电器,当场予以没收。

4、确保服务质量,服务到位。

5、依据教师公寓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接受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对其进行的检查、考核。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权进行处理:

1、对室内使用伪、劣电器和大功率电器者,当场没收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对造成火灾损失者,依据公安部门鉴定,给予处罚处理并责成事故当事人写出检查,在学校进行通报。

3、对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责任者,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并从宿舍清退。

4、对在集体宿舍等公共区域乱堆放杂物,经管理人员两次通知后未清理者,管理单位有权对杂物进行处理。

四、本责任书自2005年10月1日起生效。

北大医学部

二00五年十月一日

甲方:

楼长签字: 签字日期:

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公章):

乙方:

住宿人签字: (楼号 房间号 )

   1、

    2、

         3、                           

         4、                           

         5、                          

         6、                           

签字日期: